一、子女可否代父母追讨赡养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被赡养人有多个子女的,有个别子女不支付赡养费的,其他子女可以代父母追讨赡养费的。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二、赡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在老人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时,最好可以了解下赡养费是包括哪些内容,通常来说,法定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有: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笔者认为,精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人承担。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非常值得提倡。对很多老人来说,赡养费关系着自身晚年生活的质量好坏。
法律依据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文》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文》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2026-10-31 09:23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6-10-30 09:00
如果您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限制情形,随时可以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行调解,若确认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2026-10-30 08: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只要您的情况满足以上四点,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6-10-30 08:41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彩礼是基于婚约习俗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特殊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需以离婚为条件)、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需以离婚为条件)的情形下,给付方有权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退彩礼本质上是对基于婚约的赠与财产的返还,核心是要证明这笔转账的用途是“返还彩礼”,而非其他经济往来。
2026-10-29 09:05
重婚罪的刑事诉讼与离婚诉讼分属刑事、民事两类独立的司法程序,无法在重婚罪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直接一并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但您可以在提起重婚罪刑事自诉(或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推进重婚罪公诉程序)的同时,另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两类诉讼基于同一重婚事实的,法院通常会协调关联审理,不会影响您的实体权利主张。
从程序规则的角度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重婚案属于“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您作为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对方的重婚刑事责任。但刑事诉讼的核心审理范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情形,进而决定是否对其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离婚诉讼是解决婚姻关系解除、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民事身份与财产权益的纠纷,两类程序的审理范围、适用法律、裁判规则完全独立,刑事审判庭没有权限在审理重婚罪的过程中直接对离婚的民事诉求作出裁判。同时,根据刑事诉讼的程序规则,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仅限于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属于身份关系纠纷,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受理范畴,因此无法在刑事程序中一并提出离婚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