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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贿需不需要追究被索贿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22-02-28 09:38 标签: 索贿

一、索贿需不需要追究被索贿人的刑事责任

被索贿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如果获得不正当的利益,构成犯罪,如果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犯罪。索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二、索贿是不是非刑法上规定的独立罪名

1、“索贿”不是独立的罪名,而是受贿罪的一种类型。“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劳动合同协议书。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索贿罪是主体主动要求获得不合法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谷会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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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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