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收财产是否会终身追缴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没收财产只会对犯罪分子个人的财产进行没收,而对违法犯罪所得,是会终身进行追缴的。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
1、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没收财产主要有以下三种适用方式:
(1)并处没收财产,即应当附加适用没收财产。
(2)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即在量刑时,既可以对犯罪人附加适用,也可以不附加适用。
(3)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即对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必须择一判处,且只能附加适用。
2、我国刑法典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有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有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据此规定,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可以没收一部,也可以没收全部。至于具体没收多少,要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罪行的轻重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但不能没收属于犯罪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的哪一部分财产,或者犯罪分子家属用本人劳动所得购买的归本人使用的生活用品等。所谓“属于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财产中,应当归家属所有的那部分财产。
3、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予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6-04-14 14:30
2026-04-11 10:15
上诉是您的合法权利,但行使此项权利需建立在合理理由之上。如果对判决有异议,建议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评估风险,准备充分后再行提起上诉。
2026-04-10 09:12
这是最直接、成本最低的方式。
行动:直接与侵权方(个人或机构)沟通,明确指出其言论或行为侵害了您的名誉权。
要求:明确提出您的诉求,通常包括:
立即停止侵害(如删除侵权言论)。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在原传播渠道发布澄清或道歉声明)。
赔礼道歉(口头或书面形式)。
赔偿损失(如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关键提示:务必保留所有协商过程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通话录音等。即使协商失败,这些也是后续法律程序中的重要证据。
2026-04-09 14:45
上诉是重要的法律救济途径。是否选择上诉,不应仅基于对结果的不满情绪,而应建立在对判决书的理性分析和对上诉价值的专业评估基础之上。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优先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是做出最有利于您自身合法权益决策的有效方式。
2026-04-09 09:11
不满12周岁:
依法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即使实施了洗钱行为,也不会被判刑。但司法机关会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时,会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已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
洗钱罪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或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需要负刑事责任的特定严重犯罪。
因此,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实施洗钱行为,通常也不负刑事责任。处理方式与不满12周岁类似,以管教和必要的专门矫治教育为主。
已满16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洗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