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收财产是否会终身追缴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没收财产只会对犯罪分子个人的财产进行没收,而对违法犯罪所得,是会终身进行追缴的。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
1、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没收财产主要有以下三种适用方式:
(1)并处没收财产,即应当附加适用没收财产。
(2)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即在量刑时,既可以对犯罪人附加适用,也可以不附加适用。
(3)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即对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必须择一判处,且只能附加适用。
2、我国刑法典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有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有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据此规定,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可以没收一部,也可以没收全部。至于具体没收多少,要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罪行的轻重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但不能没收属于犯罪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的哪一部分财产,或者犯罪分子家属用本人劳动所得购买的归本人使用的生活用品等。所谓“属于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财产中,应当归家属所有的那部分财产。
3、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予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6-06-11 08:48
销售假货金额90万元,已经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你咨询的90万元销售金额正好属于「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区间,基准法定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45万元以上180万元以下罚金。
不同犯罪主体的量刑区别
如果是单位实施销售假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一百五十条规定: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即单位犯罪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仍按照前述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追责。
2026-06-11 08:40
量刑解析
入罪标准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你流水20余万元已经满足帮信罪的入罪情节要求。
2026-06-11 08:36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13周岁属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范围,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结合伤害结果判断,具体法律分析如下:
一、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6-06-10 14:40
2026-06-10 09:12
对方主动殴打您致轻微伤,您作为受害者表示不追究对方责任,不必然免除对方的行政拘留处罚,是否拘留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节依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