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公司股权在分得财产内吗
如果公司的股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设立的,那么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是需要对公司的股权进行协议分割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约定公司的股权仅仅属于一方的,那么该股权不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不得分割该公司的股权。
二、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2026-01-19 14:22
2026-01-19 09:23
可以起诉离婚。配偶被判刑期间,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起诉离婚的可行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判刑(尤其是长期服刑)属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法院在审理时会重点审查服刑行为对婚姻关系的影响。例如,因刑事犯罪导致家庭关系恶化、长期分居等,通常会被认定为感情破裂的依据。
2026-01-19 09:18
可以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下,另一方可以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具体离婚方式和程序需根据患者民事行为能力状态确定,核心判断标准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详细处理规则如下:
一、离婚方式的选择
间歇性精神病人
若被告在精神正常期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可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需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并完成30天冷静期)。
若被告处于发病期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则必须通过诉讼途径离婚。
2026-01-17 15:30
一、原则上无需返还的情形
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
若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无论时间长短),原则上离婚时不支持返还彩礼。彩礼被视为以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共同生活视为婚姻目的已实现。
2026-01-16 14:53
若双方已共同生活且无特殊情形,彩礼无需返还;若存在未共同生活或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男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主张返还。建议结合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