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判缓刑是否有选举权

刑事辩护 2022-06-14 09:25 标签: 选举权

一、判缓刑是否有选举权

只要法院没有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已过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就有选举权。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缓刑期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马岗岭律师

马岗岭律师

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