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保险赔付后司机还应补偿吗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只有赔偿不足的部分才由肇事方的司机继续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全责的要赔偿什么
发生交通后,尤其是全责方,都非常关心需要理赔对方那些项目,那么今天,我们就这个问题做一下分享。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财产类的损失,一类是人伤类的损失。
首先关于财产类的损失,主要是对方车辆的维修费,如果对方是新车且损毁特别严重的还有可能承担车辆贬值费,如果对方车辆属于营运车辆,还需赔偿停运期间的营运损失,另外就是由事故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例如随身携带的手机、手表之类的。
其次,如果本次事故涉及到人员伤亡,还需赔偿本次事故造成的伤者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及交通费;如果伤情比较严重,涉及到伤残,那么在之前的基础上还需按照伤残等级另外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康复费及住宿费。如果事故造成对方当场死亡,则需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及处理本次事故家属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如果是抢救后死亡的,那需要在前述的基础上,增加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6-03-02 14:50
民事赔偿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权利人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为 三年,自权利人 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赔偿义务人之日 起计算。例如:
若伤情在事故后立即显现,时效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若伤情隐匿(如后遗症),则从伤情确诊或伤残鉴定完成之日起算。
时效中断情形
若受害人在三年内通过协商、调解、书面索赔等方式主张权利,或对方同意履行赔偿义务,诉讼时效将 中断并重新计算。
2026-02-26 10:00
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电动车遵守绿灯通行时:若机动车闯红灯或强行通过路口导致撞击,机动车通常承担全部责任。
电动车闯红灯时:电动车驾驶人因违反信号灯指示,可能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若机动车同时存在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可能按双方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如主次责任、同等责任)。
2026-02-24 14:57
汽车与电瓶车相撞的责任划分需综合考虑双方过错行为及对事故的影响程度,由交管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具体责任比例。一般情况下,汽车方若存在明显违规行为(如超速、闯红灯)可能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若电瓶车也有过错(如逆行、闯红灯),责任按比例分担。
2026-02-24 14:52
事故认定书名字写错一般不影响其核心效力,但需及时更正以避免后续流程中的麻烦。具体需根据错误是否影响责任认定及当事人身份识别来判断。
2026-02-24 09:51
优先通过行政途径(复议、复核)推动交警出具认定书,若仍无果则通过诉讼维权。注意全程保留证据,避免因程序拖延超出诉讼时效。若需起诉,建议聘请律师协助梳理证据链,提高胜诉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