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未缴纳罚金,如果是有履行能力而不缴纳的,不处假释。如果没有履行能力而未缴纳的,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假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
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在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刑罚时,如果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人民法院应当将反映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行情况的有关材料一并随案移送刑罚执行机关。罪犯在服刑期间本人履行或者其亲属代为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应当及时向刑罚执行机关报告。刑罚执行机关报请减刑时应随案移送以上材料。
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可以向原一审人民法院核实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情况。原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出具相关证明。
刑罚执行期间,负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协助原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生效裁判中的财产性判项。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所称“财产性判项”是指判决罪犯承担的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判项,以及追缴、责令退赔、罚金、没收财产等判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在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刑罚时,如果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人民法院应当将反映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行情况的有关材料一并随案移送刑罚执行机关。罪犯在服刑期间本人履行或者其亲属代为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应当及时向刑罚执行机关报告。刑罚执行机关报请减刑时应随案移送以上材料。
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可以向原一审人民法院核实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情况。原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出具相关证明。
刑罚执行期间,负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协助原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生效裁判中的财产性判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财产性判项”是指判决罪犯承担的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判项,以及追缴、责令退赔、罚金、没收财产等判项。
2026-06-10 14:40
2026-06-10 09:12
对方主动殴打您致轻微伤,您作为受害者表示不追究对方责任,不必然免除对方的行政拘留处罚,是否拘留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节依法决定。
2026-06-10 08:32
不同情形下的立案结论
1. 一般情形:是否立案取决于所涉犯罪的法定最高刑
如果您所控告的犯罪法定最高刑本身就是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超过五年追诉期限且不存在例外情形的,原则上不再追诉,立案后审查后会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如果您所控告的犯罪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超过五年,但并未达到对应的十年/十五年/二十年追诉期限,只要符合立案条件,仍然会依法立案。
2026-06-09 08:33
核心法定量刑区间
盗窃八万余元,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通常属于盗窃罪的数额巨大情节,法定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罚金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二倍以下(即1000元以上16万元以下)确定。
2026-06-09 08:28
如果您是被网络敲诈勒索5万元未遂的受害者:
具体处理建议
第一时间固定保存全部证据
不要删除和对方的聊天记录、敲诈的通话录音、对方提出勒索要求的网络截图(包括朋友圈、私信、邮件等),保留好对方索要钱财的转账二维码、账号等全部信息,避免证据灭失影响案件侦查。
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敲诈勒索属于刑事案件,即使未遂,对方也已经涉嫌刑事犯罪,警方可以及时采取止付、管控等措施,避免后续风险,也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