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
第20条 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事实,以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虚假诉讼等罪名侦査、起诉、审判。
对于非法占有的被害人实际所得借款以外的虚高“债务”和以“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目扣除或收取的额外费用,均应计入违法所得。对于名义上为被害人所得、但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实际上却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后续犯罪所使用的“借款”,应予以没收。
2026-04-14 16:58
没写时间的借条依然是有效的债权凭证,您的借款权利受法律保护。当前的重点在于通过补充证据来完善事实细节,并注意在主张权利时遵循法律程序,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涉及金额较大或对方拒不配合,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进一步指导。
2026-04-02 16:54
没有借条,追款之路会更为曲折,但绝非绝路。你的核心任务是变被动为主动,将“转账”这一事实,通过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锚定在“借款”的法律性质上。行动越早,证据越全,要回钱的可能性就越大。
2026-04-01 15:17
如果用人单位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资不抵债,您应尽快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确认经济补偿金债权,并取得生效法律文书。一旦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您可以凭生效文书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主张其作为职工债权的优先受偿地位。同时,注意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关键证据。
2026-03-30 17:08
2026-03-06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