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绑架罪是否可以判死缓
绑架罪可以判死缓。如果行为人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判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二、绑架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绑架罪的客观要件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提出索要财物或重大不法要求。对象是任何自然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特殊关系的人。
(1) 一般认为,扣押人质,索取微不足道的财物或者其他轻微不法要求的,不宜认定为绑架罪。符合非法拘禁罪等罪构成要件的,以其他罪名处理。如行为人借岳母来访之机,不准岳母回家,要求妻子早日从娘家返回的,只能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2)绑架不要求使被害人离开原来的场所。
(3)绑架行为应具有强制性,包括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实力控制等行为。如对于缺乏或丧失行动能力的被害人,采取偷盗、运送等方法。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性”手段或者手段轻微达不到压制他人反抗程度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绑架罪。
刑法第239条第3款专门明确,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绑架罪的规定处罚。
2、绑架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因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实施绑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 物。立法者将绑架他人的行为放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一章中,表明强调的也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这种犯罪实际上就是旧社会甚为猖獗的“绑票”行为,新中国成立后已经绝迹,近些年来又重新出现,并有发展的趋势,对社会危害极大。为了有力惩治这种犯罪,刑法将绑架行为单立为罪名。犯罪对象是“他人”。“他人”既包括妇女、儿童,也包括妇女、儿童以外的人。
3、绑架罪的主观要件
故意,并且需要具有利用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包括单位乃至国家)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的意思。行为人不具备这一意思,在实力控制被害人后,让被害人隐瞒被控制的事实向亲属打电话索要财物的行为,不成立绑架罪,视其行为性质认定为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罪。
4、绑架罪的主体
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绑架行为,不以犯罪论处。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相关的犯罪人员在处罚时,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按照这类案件的实际情况,如案件的情节较为轻微的,可以处罚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案件情况较为严重的,对这类受害者的经济和人身造成损失的,应处以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026-01-17 09:17
虽然网络贷款的资金是电信诈骗团伙骗来的赃款,但是同时也是诈骗罪的被骗资金。所以“黑吃黑”并非惩恶扬善的侠义之举,构成犯罪的当然也要依法惩处。
2026-01-13 09:04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实践,不服刑事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是否开庭审理,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二审可能开庭也可能书面审理,主要取决于以下情形:
一、通常开庭审理的情形
存在重大争议
被告人、自诉人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且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检察院抗诉案件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必须开庭;
死刑案件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新证据或程序违法
案件涉及新证据提交、原审程序违法等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情形。
2026-01-12 16:20
“无伤不能起诉”:侵权行为不要求实际损害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只要能证明对方故意殴打,即可主张赔礼道歉等责任。
“必须鉴定伤情”:未受伤则无需伤情鉴定,但需通过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监控)证明殴打行为存在。
建议保留所有证据原件,必要时咨询律师完善起诉材料。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驳回起诉,因此前期取证尤为关键。
2026-01-09 10:20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
限于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直接参与诊疗护理的人员)。
主观方面:
表现为过失(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客观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违反诊疗规范、制度或常规。
因果关系:行为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
损害结果:
须造成患者死亡或达到“严重损害”标准(如重伤、器官功能丧失等)。
2026-01-08 09:08
一、追诉时效的法律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至第八十九条规定,开设赌场罪属于持续犯,追诉时效应从最后一次开设行为结束时起算。例如:
若涉案行为的最后一次实施时间至立案时已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如法定最高刑为5年时追诉时效为5年),可主张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若未超过时效,则案件需进入实体审理程序,但需注意时效中断或延长情形(如逃避侦查、被害人控告等)。
关键点:需结合涉案行为的持续时间、终止时间及立案时间,精准计算是否超过追诉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