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否只向部分子女追索赡养费
父母可以只向部分子女追讨赡养费,但被追讨赡养费的子女,可以只承担应当承担的部分,超出的部分不承担。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二、赡养费怎么计算
其实,不管成年子女的经济情况如何,赡养老人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并且子女无法定理由拒绝赡养的,父母可以在必要时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及时支付赡养费。
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将根据以下方法确定赡养费:
1、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
2、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对于超出的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
因此,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另外,有一部分的费用也会被计算到赡养费当中:
1、对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
2、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
3、对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
4、对于老年人的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和必要的保险金费用应当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文》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2026-10-31 09:23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6-10-30 09:00
如果您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限制情形,随时可以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行调解,若确认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2026-10-30 08: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只要您的情况满足以上四点,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6-10-30 08:41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彩礼是基于婚约习俗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特殊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需以离婚为条件)、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需以离婚为条件)的情形下,给付方有权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退彩礼本质上是对基于婚约的赠与财产的返还,核心是要证明这笔转账的用途是“返还彩礼”,而非其他经济往来。
2026-10-29 09:05
重婚罪的刑事诉讼与离婚诉讼分属刑事、民事两类独立的司法程序,无法在重婚罪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直接一并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但您可以在提起重婚罪刑事自诉(或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推进重婚罪公诉程序)的同时,另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两类诉讼基于同一重婚事实的,法院通常会协调关联审理,不会影响您的实体权利主张。
从程序规则的角度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重婚案属于“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您作为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对方的重婚刑事责任。但刑事诉讼的核心审理范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情形,进而决定是否对其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离婚诉讼是解决婚姻关系解除、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民事身份与财产权益的纠纷,两类程序的审理范围、适用法律、裁判规则完全独立,刑事审判庭没有权限在审理重婚罪的过程中直接对离婚的民事诉求作出裁判。同时,根据刑事诉讼的程序规则,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仅限于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属于身份关系纠纷,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受理范畴,因此无法在刑事程序中一并提出离婚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