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房屋赠与无书面合同可撤销吗
没有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而是口头承诺赠与,在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公益性赠与除外。
二、赠与的房屋还未过户可以要回来吗
事实上,不能仅从房屋是否过户来判断在赠与之后能不能要回房屋。有下面几种具体的情况:
1、房屋虽未过户,但已公证
公证是用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进行确定,客观上就限制了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因为双方够进行公证了,就不存在赠与人是欠缺考虑,或者是受欺诈胁迫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房屋虽然还没有过户,但已公证,赠与人是不能要回。
2、赠与的房屋未过户
这里是指签了赠与合同之后,双方既没有对赠与进行确认,也没有办理过户登记。那么赠与人是可以把房屋要回来的,因赠与不动产,在办理去哪里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是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3、房屋性质特殊的情况
亲朋好友之间的赠与是最常见的,但除去这些还有向红十字会、希望小学等公益性质的赠与。如果赠与的房屋是有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都不享有要回房屋的权利,即使房屋还未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6-03-03 14:31
社保缴纳起始时间为劳动关系实际建立之日(即用工之日),不是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需按规定履行社保缴纳义务
2026-03-03 14:05
结论: 婚前协议并非签字后必然生效,需满足法定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以下是关键要点:
一、生效前提条件
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双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精神正常,能理解协议内容及后果)。若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不能辨认行为的精神病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协议可能无效。
真实自愿签订
协议需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例如:
一方以威胁家人安全为由强迫另一方签字,协议可撤销;
隐瞒重大债务诱使对方签订显失公平条款,受损害方可主张无效。
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法要求: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限制婚姻自由、人身自由条款无效)。
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如约定逃避赡养义务、从事违法活动等无效)。
2026-03-02 16:16
家庭协议未经公证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结论:家庭协议未经公证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原则上具备法律效力,公证并非协议生效的法定前提条件。但特定情形下(如涉及法定公证事项或协议明确约定以公证为生效条件),可能影响其效力。
一、一般情况下有效
合同(包括家庭协议)的效力取决于以下要件:
成立要件:当事人通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完成协议订立;
生效要件: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举例说明:
婚内房产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等家庭协议,只要内容合法、双方自愿签署且无法律禁止情形(如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即使未经公证,仍为有效协议。
2026-03-02 16:11
合同仅在盖章的情况下而无签字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情况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只需盖章或签字即可使合同成立。因此,仅有盖章而无签字的情况下,合同仍然有效。
例外情况:
如果合同明确约定需要签字并盖章才能生效,则仅盖公章可能不符合生效条件。
如果公章被伪造,或者盖章的主体不适格(例如未备案章),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例如,案例中公章未备案可能影响效力。
如果存在其他违法情形(例如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可能无效。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合同仅盖章而无签字仍然有效。但需考虑合同是否有其他因素可能导致失效的可能性。
2026-03-02 09:04
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157条,合同无效后,双方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如货款、货物等)。若财产无法返还(如已消耗、毁损)或返还无实际意义(如特定物品已改造),则应折价补偿。
示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卖方需退还购房款,买方需返还房屋;若房屋已装修无法原样返还,买方需按装修残值折价补偿。
过错方赔偿损失
单方过错:若合同无效因一方欺诈、胁迫或隐瞒重要事实(如卖方隐瞒房屋已被抵押),无过错方可要求赔偿全部实际损失(如中介费、评估费等合理支出)。
双方过错:双方均有过错时(如明知对方无资质仍签订施工合同),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例如,买方未核实卖方资质、卖方虚假承诺,法院可能判定双方各承担50%责任。
特殊情形处理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合同无效后,相关财产应返还集体、第三人,或收归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