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险公司角度来说,不存在全险的概念,因为车险的险种是相当多的,险种不同,保险责任就不同,一般车主是不可能全买的。一般车主购买的险种主要为: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就认为是买了“全险”。
事实上,险种不同,保险责任就不同
如果没买盗抢险,被盗被抢后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没买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也称涉水险),发生发动机进水造成损失的事故,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即使买了对应的险种和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仅按照各险种项下的保险责任范围来承担事故损失,针对发生除外责任的几种情况也是不赔的(如酒驾、逃逸、未年检等等)。同时,理赔额度还受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限制,也不是所有损失都能赔付。比如投保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限额为1万元/座,如果车上乘员受伤,一次损失超过1万元,保险公司最多也只能赔1万元。还要提醒的是,保险公司是参照医保用药规定赔偿的,丙类药、不合理用药、以及与事故无关的用药,也是不赔的。
另外,如果车辆存在不足额投保险的情况,发生损失时也是按比例赔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6-01-17 11:31
2026-01-17 09:05
具体法律分析及救济途径:
不可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验、调查情况作出的技术性结论,仅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由于该认定书未直接设立或变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符合行政诉讼中“具体行政行为”的界定,故不能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撤销或变更。
2026-01-17 09:01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事故处理规则,摩托车追尾正在刹车的车辆,通常由摩托车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但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以下是判断要点:
核心责任认定标准
安全距离义务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摩托车)必须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若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摩托车通常承担全责或主责。
2026-01-16 15:44
结论:
一般情况下,借车人(实际驾驶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若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如明知车辆故障、借给无证或酒驾人员等),则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责任划分的核心依据
借车人责任:实际控制车辆期间发生事故的,由借车人承担赔偿责任。
车主责任:仅在车主存在过错时,按过错比例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
2026-01-15 10:07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需结合具体案情,超载仅是责任认定的参考因素之一。建议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公司,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