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车给他人出事故是否要负责
借车给他人出事故的,车主一般不需要负责,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拼车出了交通事故怎么索赔
受害人寻求赔偿往往有两种途径:即向事故责任方求偿和向保险公司求偿。其中寻求保险赔偿可以说是能够较为迅速得到有效赔偿的重要途径,提前投保也是拼车双方解除后顾之忧的重要手段。
那么,在拼车的情况下应该投保哪些保险种类
1、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又称乘客险,是车险附加条款之一,在性质上属于商业险,它针对的就是车内乘客发生的意外伤害。
该保险的优点是:不指定具体乘员,只要车上乘客发生人身伤亡都负责赔偿。目前有相当部分的车辆投保了此险种,这对于保障拼车双方的利益是最适合不过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所有私家车都是以非营运车辆身份参加保险,根据保险合同规定“非营业性的私有车辆用作营业用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因此在有偿拼车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将收取对价的行为认定为非法营运而不予理赔。私家车主的有偿拼车行为是否具有营运性质确实不太容易界定,尤其在有偿部分数额略高而双方又没有对收取金额所包括的内容及拼车的其他相关事宜作出书面约定的情况下,拼车双方难以提供证据证明“非营运”性质而不易取得保险赔偿。
2、短期意外保险
针对出行的极短期意外险产品,通常保障期限在几天到十几天不等,比如黄金周拼车出游就很适合这样的保险产品。这种保险除了对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和残疾进行赔偿外,还包含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的赔偿。
相比较而言,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主购买的,是否购买取决于车主,而且它的赔偿金额比较低。因此,为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搭车人还可以在拼车期开始前自行购买一份短期意外保险,该种保险的保险期限灵活,搭车人可以自行选择较为合适的期限。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针对自驾出游的短期意外保险条款,尤其适合“拼车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6-01-17 11:31
2026-01-17 09:05
具体法律分析及救济途径:
不可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验、调查情况作出的技术性结论,仅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由于该认定书未直接设立或变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符合行政诉讼中“具体行政行为”的界定,故不能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撤销或变更。
2026-01-17 09:01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事故处理规则,摩托车追尾正在刹车的车辆,通常由摩托车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但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以下是判断要点:
核心责任认定标准
安全距离义务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摩托车)必须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若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摩托车通常承担全责或主责。
2026-01-16 15:44
结论:
一般情况下,借车人(实际驾驶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若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如明知车辆故障、借给无证或酒驾人员等),则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责任划分的核心依据
借车人责任:实际控制车辆期间发生事故的,由借车人承担赔偿责任。
车主责任:仅在车主存在过错时,按过错比例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
2026-01-15 10:07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需结合具体案情,超载仅是责任认定的参考因素之一。建议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公司,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