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公司法》,控股股东虽然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但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独立于股东之外的社团法人,完全依法自主经营,控股股东无权干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行使公司经营权的主体只包括公司董事和经理。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0-10-29 17:01
2022-08-26 15:00
不负法律责任。股东仅是公司的投资者,以股东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不承担公司经营方面的连带责任。即使公司将来出现债务问题,也不需要股东负什么责任。
2024-02-20 16:05
股东有以下的法定权利:1、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股东享有查阅、复制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3、股东享有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023-05-08 14:38
2025-05-21 16:47
诉讼参与人有以下权利:
1、当事人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释放人员、鉴定人回避;
2、有权提供证据和辩论证据;
3、有权申请审判长或经审判长同意自己亲自向其他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发问;
4、有权参加法庭辩论;
5、有权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调取的证据、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6、对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申诉;
7、其他权利。
诉讼参与人泛指除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以外所有依法参与诉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由于各个诉讼参与人在官司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权利义务的内容也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