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离婚协议已经签订,对方要求补充协议合理吗?

婚姻家庭 2024-03-27 11:22 标签: 补充协议 离婚

关于离婚协议是否可以补充,如果男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都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协商增加相关内容。由于离婚协议此时尚未生效,只要双方同意对协议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双方就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但是,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签署,离婚登记程序已经完成,则不能通过补充内容的方式推翻之前的协议。如果签订的离婚协议确有重大问题,如财产未分配等,必须及时处理。具体而言,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损失的财产较少,那么双方可以采取协商的形式,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如果双方都起诉了法院,如果涉及的财产很大,双方在谈判和处理方面有困难,他们可以去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一年内,男女双方同意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王韶华律师

王韶华律师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金融法律实务 公司诉讼与非诉业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