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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假如何规定的

法律顾问 2023-12-28 10:44 标签: 产假 生育假

生育假国家规定具体包括: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李孝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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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利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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