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多次以谈恋爱名义借钱不还的是诈骗吗?

刑事辩护 2023-11-23 14:13 标签: 恋爱 诈骗

多次以谈恋爱名义借钱不还的不一定算诈骗。构成诈骗有两个条件:

1、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嫌疑人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以恋爱的名义要钱如果不满足这两个条件,就不能算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受害人具有一些不良或幼稚的心理意识,是诈骗分子之所以能轻易得手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游丽红律师

游丽红律师

北京星樽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