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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二审民事判决,我们是上诉人,胜诉,现在已经33年了,判决是否有可能被推翻?对方还有机会申请再审吗?我们应该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其他 2023-09-14 16:30 标签: 判决 上诉人

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对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人就同一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杨植律师

杨植律师

甘肃泾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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