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土地性质可以改变,土地性质就是土地用途。涉及到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性质、不同用途的土地之间的转换及变更,均需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如果超过征地批准权限,则需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23-06-26 13:46
2022-08-05 16:40
车辆改变使用性质保险可以赔,但是需要在改变性质时通知保险公司,如果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2025-05-22 16:06
不属于耕地,但是属于农用地。鱼塘属于农业生产设施,具体而言是水产养殖设施,类似于大棚、养殖圈舍等。如果要将耕地挖成鱼塘,或者在耕地上建鱼塘,则属于农业设施占用耕地,需要通过相关审批。在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前提条件下,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今后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养殖用。
2024-04-11 11:45
擅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属于严重触犯法律法规之行为。
对于这种行为,相关部门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要求土地使用者恢复该土地原有的状态、没收其新建的建筑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并处以罚款。
如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导致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例规定,虽然土地使用者有权改变国有土地的用途性质,但这一行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经由合法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绝对禁止任何情况下未经审核批准就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违反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2025-12-27 15:09
不可以。
不能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法律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