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宣告对方为失踪人,可以在起诉离婚前先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失踪一方为宣告失踪人,在依法定程序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再到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2-08-25 09:52
2022-09-19 09:30
离婚诉讼中找不到被告,如果对方是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宣告失踪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婚姻关系解除。
2022-08-11 16:12
离婚诉讼中找不到被告,如果对方是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宣告失踪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婚姻关系解除。
2022-08-30 15:06
2022-09-05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