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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和一个人开过一家公司。我是股东,他是大股东。后来,我们没有在一起。公司还在。他利用公司接受了一项服务,收取了30w的服务费。我持有49股。我不知道这件事。我在6月起诉了那个人,11月又开庭了。然

法律顾问 2023-06-15 10:22 标签: 股东 合伙

起诉公司48小时内裁定冻结对方账户。原告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有权利对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冻结银行账户。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王一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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