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给第三方的处理如下: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2.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3.造成损失的,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5-08-15 16:29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09-01 14:57
2025-04-18 09:41
工程合同转包纠纷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有以下四个程序: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2025-08-07 09:24
(一)建设工程已经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结算办法
1、建设方可以按照转承包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结算。
2、建设方有权不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请求按照实际施工人的资质等级进行结算;
实际施工人没有资质的,只结算工程直接费;
已经按照承包合同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可以要求承包人返还。
3、可以要求转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共同承担工程质量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二)建设工程已经施工完毕,但是验收不合格的结算办法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进行结算。
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由转包人和实际施工人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支付工程款。
2024-12-17 11:53
不合法。
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转包是违法的。
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