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用地厂房拆迁不能获得赔偿。违规用地所建的厂房未经登记备案、属于违章建筑。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厂房无权主张拆迁补偿,逾期未能自行拆除的可以申请强制拆除。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022-11-22 09:15
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补偿: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征地补偿价格不同,被征地农民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征地补偿文件而定。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2022-09-15 13:59
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的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025-03-18 14:23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
1、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2025-08-07 09:35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
1、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2025-12-12 10:59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
1、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