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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11月30日去民政局申请离婚。不是一个月的冷静期。民政局让我12月30日去。如果30号去不了,过几天还能办理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3-05-08 16:47 标签: 申请离婚 规定 是什么

民法典明确规定,必须等30天才能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男女双方选择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必须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男女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期满后,男女双方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司明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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