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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历史变迁?

征地拆迁 2023-05-08 10:01 标签: 宅基地 面积标准 历史变迁

具体地方搬迁的标准可以询问当地政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朱四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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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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