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上网课老师强行开摄像头算侵犯个人隐私吗

法律顾问 2023-04-25 16:07 标签: 上网课 强行开摄像头 侵犯隐私

侵害隐私权的形式有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拍摄,窃听,窥视,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以电话,短信,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王韦怡律师

王韦怡律师

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