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数额较大,嫌疑人在立案前全部退还赃款的,可以考虑不判刑。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025-07-18 10:25
公诉案件不能调解。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我国法律将公诉案件的起诉权赋予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涉及到国家公权力的行使问题,公诉案件的起诉权是重要的司法权,属于公权力,私人无权行使,即不能私了。
2022-08-11 14:06
诈骗案检察院会联系受害人。诈骗受害者是向公安局报案,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而且到时是检察院联系受害者。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后,检察院一般会用电话通知受害人,征求受害人的意见,看受害人是否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电话通知不到,检察院会派人找到受害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2025-10-31 11:50
如果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如果公安机关不撤销案件,请求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案件在检察机关公诉阶段,要求检察机关做不起诉处理,并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案件在法院审判阶段,法院会作出无罪判决,如果羁押,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2022-08-11 14:47
批捕后没有移交检察院的原因是在这中间公安机关还有为期两个月的侦查期,所以刑事案件并不是人民检察院批捕了之后,公安机关就马上要把案件移交到人民检察院的。不过,就算过了两个月公安机关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这说明公安机关有可能根据案件的情况申请延长了侦查期。
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充分,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则应继续对案情和证据进行整理,再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移交的起诉材料,一般在1个月内审理。
2023-02-28 14:09
不一样,会影响量刑。理论上来说,越早的话说明主动退赃态度越好,量刑会考虑的更多一些,实践中需要考虑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退赃分为主动退赃与被动退赃,在量刑上的权重不同。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主动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上,被动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主动退赃指犯罪尚未被侦查机关发现时,主动退回赃款;被动退赃指犯罪已经被侦查机关发现,不得以而退赃。主动退赃通常发生在同案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已经败露的情况下,主动退赃可以向单位退还,也可以直接向反贪局自首并退赃。被动退赃在侦查阶段(反贪局)、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或者审判阶段(法院)退赃均可以,但是,越早退赃反映出的退赃态度越积极。
量刑一般根据以下规定进行判断: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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