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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熟人三轮车,其他人下东西,车门打得不好,打车门的人有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3-04-21 16:05 标签: 三轮车 打车门 责任

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要承担责任。乘客下车前已经对车外的情况进行了观察,由于被遮挡或者其他因素没能观察到而发生事故致人损害的,属于意外情况,不承担刑事责任;观察不够仔细的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没有尽到观察义务也要承担刑事责任;驾驶人有过错的,可能要与之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杨鹏元律师

杨鹏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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