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保管人有以下义务和责任:1、出具保管凭证;2、妥善保管保管物。但是因为保管人无偿保管,其所承担的是较轻的注意义务;3、除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一条规定,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第八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一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第八百九十四条第一款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1-07-12 15:13
以寄存人是否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为标准,可以分为有偿保管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
有偿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和寄存人双方约定应予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在实践中保管合同以有偿的居多,因为保管人为保管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报酬。有偿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在有偿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保管人只能按照约定要求寄存人支付保管费,而不能无依据地要求寄存人支付保管费。保管合同中关于保管费用支付的约定就是寄存人支付保管费用或者保管人收取费用的依据。
无偿保管合同,是寄存人无须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是单务合同。
无偿的认定,主要看当事人的约定,但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无偿。如果保管合同明确约定保管是无偿的,寄存人则无须支付保管费;如果保管合同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且依合同意旨和惯例也无法确定是否应当支付保管费的,则该保管合同推定为无偿,寄存人无须支付保管费用。
2022-08-10 15:43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需要。约定三通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如要求承包人自己从水源地(如附近的河中取水)或自己用柴油机发电解决施工用电,也应在专用条款内明确。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保证数据真实,位置准确。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时间。
发包人可以将部分工作委托承包方办理,具体内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属于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义务,如果出现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开通时间和应满足的要求。
2026-04-02 11:38
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有以下义务:
1、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不得转保管的义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4、不得使用的义务。
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6-21 11:37
村委会公章保管人应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提名,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根据相关规定,为防止乱用印章,一般情况下,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般不宜直接保管印章。
2022-08-12 15:38
买卖二手房应注意以下法律问题:
1、房屋存在租赁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确认出卖人享有房屋所有权;
3、房屋买卖,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