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异议的问题有: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已执行财产分配但是债权人对分配结果不服的、执行同时有案外人不服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由第三人合法持有的等,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5-03-04 17:24
关于执行异议的问题有: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已执行财产分配但是债权人对分配结果不服的、执行同时有案外人不服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由第三人合法持有的等,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
2024-05-08 10:56
最高院关于执行异议收费标准规定:案外人针对执行标的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受理费,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收取;未涉及财产的按“其他非财产案件”收费。
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其他。
2022-09-03 16:12
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2023-11-14 15:18
执行异议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25-05-14 16:41
关于恢复执行的法律规定有: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的案件包括: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