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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具备哪些条件

婚姻家庭 2026-07-09 09:27 标签: 诉讼 离婚 提起

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具备的条件有: 1、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夫妻双方只有在领取结婚证之后才能离婚,不存在法律关系的事实婚姻是不受婚姻登记处和法院认可的。 2、属于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婚姻关系是夫或妻之间的关系,只有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才能提起离婚诉讼,任何第三人都不能以当事人的身份提起离婚诉讼。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4、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5、有民事行为能力,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万亚明律师

万亚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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