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示期没有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投诉或者是投诉不成功,那么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以建设单位的身份对中标排名第一的单位提出其他方面的质疑,结合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无不良记录等信息确定其废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定为废标: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联合体组成发生变化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或者组成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的;
2、投标文件(投标书)无投标人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
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07-25 09:36
第一名废标第二名可以中标。第一中标人废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024-10-16 10:26
第一名放弃中标后,是否需要公示第二名,并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当中标候选人发生变化时,招标人有责任确认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这间接关联到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必要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虽然这一条款并未直接规定第一名放弃中标后需要公示第二名,但招标人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2025-07-04 16:53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的,招标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
2、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
2024-03-20 10:48
中标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处理如下: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可以根据项目特点,重新进行招标。
2025-04-25 10:34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的,招标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
2、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