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指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2022-09-09 09:50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著作权保护期是著作权制度的重要内容。
2023-05-31 09:09
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如下:(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5)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6)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7)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
2022-08-31 17:21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行使:
(1)对可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从而在不妨碍整体著作权的前提下可以独立行使其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2)对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合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应协商一致;如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著作权,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但是著作权的转让必须一致同意。
2022-08-09 16:47
委托作品的创作往往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体现的是委托人的意愿;职务作品则主要体现作者所在单位的意志,也有的作品体现作者本人的意志;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纯粹因为创作作品而成立,通过委托合同联结;职务作品的作者与所在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委托作品,是指根据作者与某一个人或法人签订的委托合同所创作的作品。
2024-06-26 10:51
土地使用权类型是指的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使用范围,进行的依法分类。
土地使用权类型,主要是对国有建设土地进行分类,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有偿的是出让,无偿的为划拨。
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