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妻子失去联系应该怎么办理离婚

婚姻家庭 2020-12-24 17:15 标签: 办理 离婚

配偶下落不明,可以提出离婚诉讼,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
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一、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提出离婚。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当事人可在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的规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二、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申请人可持人民法院的公告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次结婚手续。
所以,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或者宣告妻子失踪,在宣告妻子失踪之日解除婚姻关系。

周怡晴律师

周怡晴律师

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