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章签合同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若是使用假章签合同骗取他人财物达到一定数额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026-07-01 16:48
假章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有效。如果构成了表见代理的,也就是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对方当事人如果不知道是假公章的‘’
则构成表见代理,即使是假公章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对方明知道是假公章仍签订合同的,则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2026-08-25 08:56
盖章与合同效力的问题之本质不在于章本身的真假或者加盖与否,关键在于盖章之人是否有代表权或代理权,故只要有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是以公司名义而非自身名义签订合同的,就应认定为是公司行为,由公司承担法律后果。
首先要搞清楚盖章行为的意义。《民法典》第490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从该规定看,盖章与签名具有同等效力,都是对书面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确认。对自然人而言,签名与加盖私章都由其自身完成一般不存在争议。但公司被拟制了人格,其对外的意思表示需要通过特
2026-06-03 09:47
假章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有效。如果构成了表见代理的,也就是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对方当事人如果不知道是假公章的,则构成表见代理,即使是假公章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对方明知道是假公章仍签订合同的,则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2024-03-30 11:40
1、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骗取他人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则其行为将会涉嫌合同诈骗罪。
2、为借用他人资质,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此类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3、未获得被冒名人代理权限,行为人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无权代理合同在被代理人(即“被冒名人”)进行追认之前,为效力待定合同。根据无权代理的形成原因不同,可分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和超越代理权所形成的合同。
4、虽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代理权限,但是合同相对人出于善意,且有足够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限时,该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及于被代理人,由此对被代理人所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对其进行赔偿。
2026-05-07 13:53
虚假签名签订合同的后果有:
1.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用假名签字,导致对方作出真实意思表示而有利于自己的,属于欺诈行为,该行为是不合法的民事行为,该行为将可能导致合同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当事人要承担不利后果。
2.签合同用假名字可能会涉嫌合同诈骗罪等罪名,要承担刑事责任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