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注意事项有:
1、确定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2、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
3、确定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
4、确定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
5、确定质押移交的时间。
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谷,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2022-08-20 15:08
股权质押的时候需要注意:
(一)严格审查出质人的资格。
(二)审查股权出质的合法性。
(三)应合理评估股权价值。
(四)完善质押合同。
(五)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2021-01-30 11:32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注意事项主要是:
1、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特别提醒务必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
2、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
购买时追求大面积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
3、充分考虑好位置问题,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可能影响后期工作;
3、仔细研究清楚合同的每一项,并在补充条款中对交房时间、面积误差、关键的配套设施加以约定,并注明开发商在每项违约时的惩罚办法,必要时请专业律师,考虑清楚了再签才比较妥当;
4、不要忘记向开发商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两书。
2022-09-17 17:00
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姓名、名称或住所;买卖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一方违约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2022-08-09 15:58
2022-08-12 10:33
代签合同的注意事项:代理人及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是否获得了合同当事人的委托授权;授权委托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代签人处理的事项是否超出了其代理权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