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并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用之。因此,当收了定金后,就不应该再主张违约金,若主张违约金,就应将定金退还给你或将定金折抵违约金。
如果觉得违约金金额过高,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予以减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2026-05-23 10:23
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并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用之。因此,当收了定金后,就不应该再主张违约金,若主张违约金,就应将定金退还给你或将定金折抵违约金。如果觉得违约金金额过高,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予以减低。
2026-06-26 08:56
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并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用之。因此,当收了定金后,就不应该再主张违约金,若主张违约金,就应将定金退还给你或将定金折抵违约金。
如果觉得违约金金额过高,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予以减低。
2026-08-27 16:17
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主张。
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在当事人不存在明确的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当事人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
当然,不能并用的前提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如果违约金和定金针对的是不同的违约行为,在这些违约行为都存在的前提下,违约金和定金仍然存在并用的可能性,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总额。
一般说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而受到的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因对方违约所遭受的损失,而且根据《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
2026-07-06 15:55
定金。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准,但对于占总价款的比例没有规定,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对于定金,和实际损失没有关系,只是规定不能高于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2026-06-03 11:34
定金与违约金不可并存。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同时并用,而只能选择其一适用。因为定金和违约金都有惩罚性作用,如果并用会加重违约方的责任,对违约方是非常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