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最长是5年。根据法律规定,从合同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无论当事人是否知道该撤销事由的,一旦超过五年,撤销权消灭,该合同不能再撤销。另外的一年是指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要行使撤销权,两个时间的起算时间不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3-06-07 14:15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时长如下:1、通常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2、存在重大误解的,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3、若是当事人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2022-08-18 15:44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如果五年内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2022-08-12 15:01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一般是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合同基于重大误解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九十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2-08-19 15:53
2022-08-20 15:37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