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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义务有什么

合同纠纷 2026-05-12 15:29 标签: 法律义务 抗辩权 不安

实施不安抗辩权有下列法律义务:
一、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个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
二、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张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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