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2026-04-25 11:58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指的条款如下: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2026-04-21 11:39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指的条款如下: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2024-03-30 14:37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
(1)比如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条款;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的条款;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
(4)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格式条款的条款;
(6)双方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格式条款的条款;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的格式条款;
(8)违背公序良俗的格式条款;
(9)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格式条款。
2026-09-10 09:37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种类格式条款在实践中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形式上具有多样性。主要分为如下几种: (一)一是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 (二)二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 (三)三是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如以使用须知、通知、说明、告示等形式将格式条款张贴于一定的营业场所。 (四)四是将格式条款印刷于一定的票据、文件(如车船票、飞机票、电报稿、保险单)之上。
2022-08-27 11:34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 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 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 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 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 方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