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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是专属权吗

合同纠纷 2026-04-23 14:16 标签: 撤销权 专属

合同撤销权是专属权。合同撤销权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只能是可撤销合同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合同中的误解方、显失公平合同中的受到重大不利方、欺诈胁迫合同中的受欺诈方及受胁迫方、乘人之危情形下处于危难境地的一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董昊天律师

董昊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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