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的,当事人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进行离婚登记,或者凭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办理离婚登记。结婚证像身份证一样,丢了之后还可以补办;
夫妻双方可以到原先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申请补办,工作人员查证属实之后,会给予补发。但是如果觉得补办麻烦的,还可以直接到原先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2-09-01 14:39
结婚证失丢确定找不到的夫妻,可以再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你们的结婚证,当然补办的时候,需要很多手续,建议你先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后,备齐这些资料文件后再到那里进行结婚证的补办。补好后,就可以进行正常的离婚手续了。
2022-08-12 17:26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022-08-20 14:59
可以。按照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
2025-04-25 09:42
企业处理招工手续的办法:先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招工登记;然后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劳动人事部门的介绍信等材料,到人才中心和劳动职介中心去招人;再与劳动者协商,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最后在确定招用人员后,建立职工名册,按规定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025-06-11 17:00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先申请取保候审;
2、然后审查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3、决定取保候审的,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