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对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应该怎么处理

知识产权 2025-12-30 11:07 标签: 商标注册 驳回 申请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曲岩律师

曲岩律师

辽宁圣誉企商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法律顾问 劳动工伤 金融证券 公司法务 建筑工程 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