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看守所,是指将罪犯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地,以防止疑犯通风报信。转移看守所涉及到我国刑法中的异地羁押移送制度。犯罪嫌疑人在居住地被抓住后,为防止其逃跑先行羁押于当地看守所,待案发地民警赶到后,再转交有管辖权限的案发地看守所。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2026-06-05 14:25
转委托是受托人把本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交给他人处理的行为。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2022-08-12 16:20
看守所在需要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时候才会收押。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2022-08-10 13:46
看守所有死刑犯。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2024-04-23 14:14
1、对过去的犯罪行为,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叫追诉。
2、超过法定期限的,不再追诉。但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侦查或者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024-04-23 14:06
五险,是指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可以获得物质帮助,而由单位或者职工、或者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依法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中职工只可以缴纳养老保险等部分保险,而单位全都可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