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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办理离婚证需要带什么

婚姻家庭 2020-11-25 14:16 标签: 异地 办理 离婚证

离婚只能在任意一方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不能异地办理。如果您双方都同意离婚,对孩子和财产分配都没有争议,只是居住地都不是户籍地,您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离婚,因为法院管辖的原则是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在一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您可以去被告的物业或者居委会开具一份经常居住地证明,再携带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起诉,由于您其实没有什么争议,案件审结会相对较快。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孙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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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正之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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