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的追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它的适用范围除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之外,均适用一般程序。
2025-05-14 14:51
2024-08-09 14:06
行政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
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
关于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2025-11-23 11:44
行政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
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
关于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2020-10-19 17:00
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 根据所犯罪法定最高刑确定有5、10、15、20年四个档次,犯罪超过追诉时效,司法机关不再追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020-09-28 15:38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也即是说,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延长期限,也即是可以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实行无限期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