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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征地拆迁 2026-10-28 10:26 标签: 审计 满意 结果

若被审计单位对于审计机关所做出的关于财务收支方面的审计决定有异议或不认同,该单位有权依法向有权受理的行政复议机构进行申请,或者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但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就财政收支方面发布的审计决定持有不同意见,此时便可寻求审计机关所在之地的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定。
在此情况下,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定将具有终结性的法律效应,被审计单位需服从并接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田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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