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期限一般是90日。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2024-10-15 1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是行政处罚的一般时限。然而,如果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此外,如果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延长的情况都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
2024-10-29 10:38
30日。
对于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2025-01-03 15:18
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一般最长可以延期3个月。
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经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特殊情况下三个月不能办理完毕的,报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025-07-17 15:44
对于工商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当场做出行政处罚书,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2024-12-18 09:19
违章行政复议期六十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