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儿女也属于被拆迁人的范围,则女儿也可以分得拆迁补偿;如果女儿不属于这个范围的,则不能获得拆迁补偿。但女儿可以在父母去世后作为遗产继承这部分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2-08-05 15:59
2022-09-08 10:16
关于父母房子给女儿女婿有份的问题,其实它中间的因素有很多,如果这个房子是由女儿父母单独出资购买,然后在赠与女儿的时候,明确写出来是赠与女儿一个人的,在这种情况下,算作女儿的个人财产。
如果父母是想在死后给女儿继承自己的房子,那么也要在遗嘱里写明,是赠与女儿一个人的房子,并且最好是到公证处公证一下,不然事情会很麻烦。
如果是双方父母一起出资购买的一个房子,然后准备赠送给女儿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是双方父母出资,那么也就可以看做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上面几个房子过户给女儿有女婿的份吗的解读都是在赠与的情况下,如果是买卖的情况下,妻子用到了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父母的房子的话,那么这栋房子自然而然就会被看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只有不用夫妻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写清楚条件的才会被看做是个人财产。
2025-05-14 17:29
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在征地拆迁中可以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此种情况也需要区别对待:
1、如果户籍迁出,但出嫁女在婆家并未取得新的土
2022-09-14 13:35
出嫁的女儿也是父亲的子女,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对于赔偿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及意见,因被继承人死亡而产生的赔偿款或保险金,如被继承人身前没有明确指定继承人的,则比照《民法典》对遗产的处理进行分配。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5-05-10 11:40
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在征地拆迁中可以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此种情况也需要区别对待:
1、如果户籍迁出,但出嫁女在婆家并未取得新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