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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没收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哪些程序

建筑工程 2026-09-30 11:21 标签: 保证金 没收 数额

决定没收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保证金的没收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一般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就要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 需要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决定没收五万元以上保证金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季长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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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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